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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08
术语和定义:
铝合金门窗:采用铝合金建筑型材制作框、扇杆件结构的门、窗的总称。
主要受力杆件: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荷载等作用力的中 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术语和定义:
主型材:组成门窗框、扇杆件系统的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开启扇或玻璃、辅型材、附件的门窗框和扇挺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辅型材:门窗框、扇杆件系统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杆件上,起到传力或某种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 (如玻璃压条、 批水条等) 。
术语和定义: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门窗型材界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及固定其它杆件、零配件的连接受力部位。
术语和定义:
遮阳性能: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热的能力。遮阳性能用遮阳系数SC表示。
遮阳系数:在给定条件下,太阳辐射透过门、窗所形成的室内得热量与相同条件下透过相同面积的3mm厚透明玻璃所形成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之比。
注:给定条件是指玻璃太阳光光谱测试条件和整樘门窗遮阳系数的计算条件。
术语和定义:
压力差:外门窗室内、外表面所受到的空气绝对压力差值。当室外压力高于室内压力时为正值,反之为负值。
气密性能:外门窗在正常关闭状态时,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
标准状态:温度为293K(20°C),压力位101.3Kpa(760mmHg),空气密度为1.202kg/m3 的试验条件。
术语和定义:
开启缝长:外窗开启扇或外门开启扇开启缝隙周长的总和,以内表面测定值为准,如遇两扇相互搭接时,其搭接部分的两段缝长按一段计算。
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在标准状态下,单位时间通过单位开启缝长的空气量。
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在标准状态下,单位时间通过外门窗试件单位面积的空气量。
术语和定义:
水密性能:外门窗正常关闭状态时,在风雨的同时作用下,阻止雨水渗透的能力。
一.分类
1. 1按用途分:内墙用和外墙用。
1.2按使用功能分:普通型、隔声型、保温型、遮阳型。
1.3按开启方式分:
窗的开启方式1:
窗的开启方式2:
门的开启方式:
二. 性能
窗性能:
门性能:
三.材料及要求
1.铝合金型材: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低于2.0mm;外窗不低于1.4mm。
2.表面处理规定:
2.1.铝合金型材:
2.2钢材:
黑色金属材料要求,热浸镀锌;电镀锌; 黑色氧化和防锈涂料等。
不锈钢为奥氏体不锈钢。
2.3玻璃
使用建筑级浮法玻璃原片加工制作。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加工成为:钢化玻璃、 中空玻璃、夹胶玻璃等安全玻璃。
2.4非金属材料
2.4. 1密封胶:
必须要保证胶在使用的有效期内,同时还 要保证胶与所粘接材料的相容性。
2.4.2橡胶条:
常用于制作橡胶条的材料有氯丁橡胶、三 元乙丙橡胶 (EPDM) 以及硅橡胶。其中门窗常用的橡胶条为氯丁橡胶挤压成型。
2.4.3支承块和定位块:
支承块长度不小于50mm。
宽度=玻璃厚度+前部余隙+后部余隙。
厚度=边部余隙(7mm)(下部)。
定位块的长度不小于25mm。
宽度=玻璃厚度+前部余隙+后部余隙。
厚度=边部余隙(5mm)(两侧); (6mm)(上部)。
支承快和定位块采用固定安装方式时,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装位置应距离槽角为1/4边长位置处。
2.5五金配件及紧固件:
铝门窗框扇连接、锁固用五金配件应满足整樘门窗承载能力的要求,其反复启闭性能应满足门窗反复启闭性能要求。
铝门窗组装及机械连接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应使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作为受力连接件。
2.6外观:
外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污渍等,胶缝应平滑连续,橡胶条应安装到位不应有脱开现象。
2.7门窗框扇铝合金型材表面檫伤、划伤要求。
2.8装配尺寸及公差要求
四. 门窗的性能
4. 1 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指标值
代号:P3
单位:KPa
外系统门窗在各性能分级指标值风压作用下,主要受力杆件相对 (面法线) 挠度应按以下要求:
单层玻璃、夹层玻璃L/100;中空玻璃 L/150。
绝对挠度值为20mm。
并且风压作用后门窗不应出现使用功能 障碍和损坏。
4.2 水密性能分级及指标值
代号:△P
单位: Pa
外断桥系统门窗在各性能分级指标值作用下,不应发生水从试件室外侧持续或反复渗入试件室内侧、 发生喷溅或流出试件界面的严重渗漏现象。
▲ 、 ■表示为严重渗漏
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铝合金节能窗》 DBJT08-108-2008中规定:
“6. 上海地区外窗的水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GB/T7018规定的3级(250Pa≤△P<350 Pa)”。
4.3 气密性能分级及指标值
代号:q1 、q2
单位:m3/(m2·h)
要求阿克鲁系统门窗试件在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 10pa时的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1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不应超过上表中 各级指标的相应值。
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铝合金节能窗》 DBJT― 108―2008中规定:
“6.居住建筑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规定的3级[2.5 m3/(m2·h)≥q1>1.5 m3/(m2·h)];公共建筑外窗、7层及7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4级[1.5 m3/(m2·h)≥q1>0.5 m3/(m2·h)] 。 ”
建筑外玻屏阿克鲁系统门窗的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 2008的规定
4.4 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指标值
代号:Rw+Ctr;Rw+C
单位:分贝
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铝合金节能窗》 DBJT08-108-2008中规定
“7. 外窗的隔声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归家标准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分级检测方法》GB8485中规定的3级(30dB≤ Rw<35 dB),并符合不同功能的建筑物对隔声设计的专项要求。 ”
4.5 保温性能分级及指标值
代号:K
单位:w/(m2·k)
术语:
传热系数:在稳定的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度(k, °C) ,1小时内通过1平方米面积传递得热量,单位是瓦/(平方米·度) [w/(m2·k),此处k可用°C代替] 。
传热系数越小,阻碍热传递的性能越好。
4.6 遮阳性能
门窗的遮阳性能用遮阳系数SC描述。
术语
遮阳系数:在给定的条件下,太阳辐射透过外门窗所形成的室内得热量与相同条件下透过相同面积的3mm厚透明玻璃所形成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之比。
遮阳系数越小,阻挡阳光直接辐射的性能越好。
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铝合金节能窗》 DBJT08-108-2008中规定:
“10. 按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 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06] 765号文要求,外窗设计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当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大于0.35时,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3.2w/(m2·k)。
低层居住建筑各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均不得大于3.2w/(m2·k)。居住建筑天窗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3.2w/(m2·k) ,遮阳系数不得大于0.50。
当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大于0.4时,外窗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3.0w/(m2·k),遮阳系数不得大于0.50。
公共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3.0w/(m2·k) ,遮阳系数不得大于0.50。民用建筑外墙不宜设置凸窗,当建筑设计确需设置凸窗时,其凸窗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2.8w/(m2·k) 。 ”
4.7 采光性能分级及指标值
代号:Tr
有天然采光要求的外窗,其透光折减系数Tr不应小于0.45 。同时有遮阳性能要求的外窗,应综合考虑遮阳系数的要求确定。
术语
透光折减系数:光通过窗框和采光材料与窗相组合的挡光部件后减弱的系数。
4.8 启闭力
门、窗应在不超过50N的启闭力的作用下,能灵活开启和关闭。
带有自动关闭装置(如闭门器、地弹簧) 的门和提升推拉门、以及折叠推拉窗和无提升力平衡装置的提拉窗等门窗,其 启闭力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9 反复启闭性能
性能指标: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 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
(带闭门器的平开门、地弹簧门以及折叠 推拉、提升推拉、提拉等门、窗的反复启闭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性能要求:门、窗在反复启闭性能试验后,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4. 10 耐撞击性能(玻璃面积占门扇面积不超过50%的平开旋转类门)
30kg砂袋170mm高度落下,撞击锁闭状态的门扇把(拉)手处1次,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除钢化玻璃外,不允许有玻璃脱落现象。
4. 11 抗垂直荷载性能(平开旋转类门)
门扇在开启状态下施加500N垂直荷载15min,
卸载3min后残余下垂量小于3mm ,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4.12 抗静扭曲性能(平开旋转类门)
门扇在开启状态下施加500N水平方向静荷载5min ,卸载3min后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五.不同标准对门窗的性能要求
《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节能窗性能要求
《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节能窗外观要求
《建筑外窗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抗风压性能: N1级
气密性能: N6级
水密性能: N3级
保温性能: N5级
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铝合金节能窗》DBJT08―108―2008
抗风压性能: 未规定
气密性能: ≥6级
水密性能: ≥3级
保温性能: ≥4级
空气声隔声性能: 3级
遮阳性能: 当窗墙面积比>0.4时,遮阳系数≤0.5 。4级以上
六.GB 、沪、苏标准对比
注1:居住建筑1~6层的外门窗;
注2:居住建筑7层及7层以上和公共建筑 的外门窗;
注3: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0.4;
注4: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0.35;
注5:低层、多层建筑;
注6:中高层、高层和有节能要求的建筑
七.标识、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
1产品标识:
1.1 .基本标志的内容
铝合金门、窗产品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或商标;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1.2.警示标志和说明
超低能耗被动式门窗结构复杂、开启方法比较特殊,使 用不当会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使用安全的产品,应设置简明有效的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 (包括文字及图示) 。
1.3.标志方法
产品标识的内容应采用铝质、不锈钢标 牌或其他材料标牌标示,标牌的印制应符 合GB/T13306的规定。
门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等明显部位。
窗的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上框、中横框、窗 扇挺侧面等适当部位 (开启后可看到) 。
产品使用警示标志和说明应在门、窗的把手或执手等启闭装置附近粘贴醒目的警示说明标签。
2产品合格证书
每个出厂检验或交货批应有产品合格 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的编制应符合GB/T14436的规定。
阿克鲁被动门窗批量产品合格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商标及标记 (包括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 ;
产品形式检验的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参考值;
产品批量 (樘数、面积) 、尺寸规格型号;
断桥门窗框扇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种类、色泽、膜厚;
玻璃及镀膜的品种、色泽及玻璃厚度;
门窗的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及制造商的质量检验印章;
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质量认证或节能性能标识等其他标志;
制造商名称、地址及质量问题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及地址。
3产品使用说明书
门窗结构比较复杂、开启形式比较特殊、不易安装使用的产品,
每批门窗出厂或交货时应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门窗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产品说明、安装说明、使用说明和维护保养说明等主要方面。
八.相关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 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8
《建筑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5-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 6-2008